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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张家口市怀安县招聘公安巡防队员公告
2019-03-05 18:51: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2019年张家口市怀安县招聘公安巡防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怀安县公安局委托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巡防队员(警务辅助人员)4名。应聘人员录取后,与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怀安县公安局工作。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范围、数量、条件和待遇

  1、范围和数量:面向怀安县户籍应聘人员,招聘巡防队员4名(仅限男性)。

  2、招聘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放宽到高中(含中专、中职)学历;年龄18至30周岁(1989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期间出生);净身高1.70米以上;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予聘用(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视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视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在怀安县公安局有一年以上(含)从事警务工作经验的,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加3分。

  4、待遇:本次招录巡防队员工资标准1680元,缴纳五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未成年管教、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等邪教组织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

  委托招聘。委托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县公安局的需求进行公开招聘。应聘者经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合格后,方可派遣。

  五、用工形式

  怀安县公安局与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人员的档案管理、社会保险费缴纳、党团关系以及其他一切事务性工作均由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类社会保险费及管理费由县财政拨付,怀安县公安局按照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及时划拨劳务派遣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费及管理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委托怀安县公安局发放。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3月4日通过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全县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应聘者可登录怀安县政府网(http://www.zjkha.gov.cn)查看《公告》,下载《怀安县公开招聘巡防队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3月4日至3月6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时,15:00-17:30时。

  2、报名地点: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怀安县司令部院内),咨询电话:7869178。

  3、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4、应聘者需携带资料:

  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入伍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照片背面须注明姓名); 在怀安县公安局有一年以上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须携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证明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二)笔试阶段

  1、笔试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按时领取准考证,代领的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