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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华市磐安县卫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3-27 22:23: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三)缴费确认

  时间:4月10日9时—4月12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四)岗位调剂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5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的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个别缴费确认人数较多的岗位与个别缴费确认人数不足的岗位之间,经县卫生健康局、磐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进行适当调剂。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24日9时—4月27日9时30分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4月27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总分100分,分县属卷(A卷)和基层卷(B卷)。

  (1)临床、麻醉、影像、病理、超声、心电(脑电)、皮肤科、精神卫生等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内科学、外科学、诊断学等专业知识。

  (2)护理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基础护理学知识。

  (3)中医、中医儿科等岗位: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基础知识、中医和中西医学临床知识。

  (4)口腔、药学、中药学、检验技术、康复技术、影像技术、预防医学等岗位:医学综合卷。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5.最低分数线要求:以同类试卷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最低分数线(保留两位小数),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入围面试。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5:5计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岗位在3名及以上的按1:1.5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再递补。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环节中若有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该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考察。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