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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19-02-28 15:01: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精神,顺利开展2019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区将根据各市、县(市、区)中小学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全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

  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是否需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是否可享受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学历和证书政策规定,由各市自主决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明确)。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筛选方式须公平公正,结果公开。

  (四)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及其他要求,由各地在《岗位计划表》或公告中予以明确说明。

  (五)高层次、急需紧缺教师引进可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7:30。

  (三)资格审查。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需要现场审查的,由各市在招聘公告中明确。

  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3月29日报名的必须在3月30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3月29日17:30至3月30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50元。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3月31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所收报考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留广西招生考试院,用于报名系统维护、笔试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其余返还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用于其他考试考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