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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2019-02-25 17:53: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2019年黑龙江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梨树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要求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有会计资格证或有从业经验者优先)。

  (2)性别不限;

  (4)年龄25至45周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从事法院行政辅助人员工作相应的专业技能;

  4.有奉献敬业精神,对工作认真负责;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1日至3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30)。

  2.报名地点:梨树区法院政工科。

  报名联系电话:0467—2582333,2582012。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提供本人学历证、身份证及户口本,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1寸登记照片3张;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分值50分;

  (2)面试分值50分;

  (三)考核:

  考试合格者,由梨树区法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聘用审批: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2.如在聘用或试用期期间,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出台法院聘用人员相关政策,要求法院进行聘用人员制度改革的,以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政策为准,聘用人员的聘任合同终止;

  3.被聘用后,聘用人员至少需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才可离职。

  三、工资待遇

  1.交五险,工资待遇参照我院现有聘任人员标准,具体情况面议;

  2.试用期三个月。

  四、本公告由梨树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梨树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