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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淄博市淄川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3人)
2019-02-15 16:33: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镇(办)、开发区工会工作,根据《山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具有淄川区常住户口或淄川区常住人口,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0日至2001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6、同等条件下,从事过党务、工会工作或获得市级以上工会表彰的优先录取。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触犯法律法规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3)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名时未取得相应学历资格证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共13名,各镇(办)及开发区各一名。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zichuan.gov.cn)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0日上午9:00—2月21日17:00。

审核时间:2019年2月20日上午9:00—2月22日11: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二)笔试与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019年淄川区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2019年淄川区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9年2月28日—3月1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文写作等。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

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及时登录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后,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为学历、资格或获奖证书、户籍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具体要求见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