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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莱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2人公告
2019-02-11 19:36: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三)考察、体检与公示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成立招聘考察组。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3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拟招聘为莱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办理相关手续。被录用后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莱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档案管理、工资薪酬发放和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签订用人管理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含参加不少于半个月的岗前培训)。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其它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及时通过莱阳市政府网站、“莱阳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号、报名微信群等渠道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莱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莱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7286086,7282239。

原标题: 莱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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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