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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莱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2人公告
2019-02-11 19:36: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莱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2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应聘人员须为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或有效期内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之前取得。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2日-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莱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执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蓝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个人资料等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属于在职职工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5.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同类别其他招聘岗位。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①笔试科目和时间。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分医疗类、护理类、计算机类、财会类、综合类等,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护理、计算机、管理、财会五类分别命题,笔试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规定需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②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5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岗位另有要求除外。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