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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9-02-09 22:23: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威海市文登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2019年威海市文登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2月1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2月18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9年威海市文登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户籍在威海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户籍在威海市的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可以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依据鲁卫人发[2009]5号文件招聘的在乡镇工作的全科医师,可报考“面向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定向招聘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威海市文登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指南》)。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9:00—2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2月18日11:00—2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2月18日11:00—2月24日16:00

报名、缴费网站: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威海市文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报名初审:威海市文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