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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肥西县部分县直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9-02-09 22:24: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人才,经2018年11月17日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肥西县文联、肥西县环保局、肥西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肥西县经济开发区、肥西县红十字会等七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肥西县在编人员和政府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非在编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20名。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专业设置,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或2015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本县在编、在聘人员(不含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用人),包括参加政府统一组织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已经进入体检考察或公示录用环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中国肥西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点击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9:00至2019年2月21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2月22日16:00前登录上述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职位查询。详见附件2《肥西县2019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肥西县2019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缴纳笔试(含报名费)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月23日15:00前登录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本招聘公告下方“网上缴费”系统,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网银)缴纳笔试费45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退回所收笔试费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3月7日9:00至3月8日17:00直接从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本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