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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31名第二批留置看护辅警公告
2019-02-09 22:20: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市公安局现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此次共招聘留置看护辅警31名(男21人、女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程序和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测、笔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芜湖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具体实施。本次考试有关招聘政策及体检、体测、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芜湖市监察委员会网站(网址:www.whjjw.gov.cn)和芜湖市公安局网站(网址:wh.ahga.gov.cn)查询、查阅。

三、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体能素质能适应留置看护工作需要;

(四)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

(五)28周岁以下(1990年2月13日(含)以后出生);

(六)芜湖市及所辖县(区)户籍;

(七)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边防、消防部队退役士兵(士官)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2019年2月28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芜湖市公安局北楼2楼招聘办公室(赤铸山东路1号);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填写《2019年芜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报名表》(见附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如为退役士兵,需携带本人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4张。

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可降低开考比例为2:1。仍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招聘办法

(一)体测和笔试

体能测试和笔试在同一天进行,上午进行体能测试,当场宣布体测结果,体测合格的人员下午进行笔试。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以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作为测评项目,测评次数为1次。

1.体测时间:2019年3月7日9:00-11:00

2.体测合格标准:男子1000米跑,18-25周岁为3分55秒,26-28周岁为4分15秒;女子800米跑,18-25周岁为3分55秒,26-28周岁为4分10秒。

3.体测地点: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笔试时间:2019年3月7日15:00-16:30

5.笔试地点:芜湖市公安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笔试内容: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芜湖市公安局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