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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沙学院招聘教学、管理人员公告
2019-01-31 08:37: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7)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安排

  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或副教授的,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为2019年3月22日进行。

  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参加资格审查人员为笔试入围人员。辅导员岗位、党政管理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总数1:5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总数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均可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名单及具体安排于5月27日在长沙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2)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参加考核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或1:5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在长沙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A.个人简历

  B.证件证书

  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2019年的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书》和已获得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C.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D.应聘辅导员岗位须提供党费证或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

  E.岗位其他要求所提及的材料。

  (4)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5)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资格。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学院网站发布。

  (2)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考核方式包括试教、学术讲座和专业问答。

  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且应聘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岗位的,考核由试教和专业问答组成。

  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且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岗位、财务管理岗位、信息管理岗位、党政管理岗位的,考核由专业问答和专业技能测试组成。

  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学术讲座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术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已经取得的主要成果;专业问答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对专业知识的运用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3)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考核时间暂定为2019年3月23日,地点另行通知;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考核时间暂定为6月2日,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考核顺序抽签决定。

  (5)考核成绩为评委组评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6.考核总成绩的合成

  参加技能测试与笔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30%,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

  参加笔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

  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7.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