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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面试前置招聘15名聘用制教师简章
2019-01-31 08:44: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19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计划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15人(详见附件《2019年青岛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1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面试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高新区人才教体局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2月11日9:00—2月13日16: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2月11日13:30—2月14日11:00。

资格审查地点: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1902室。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直接登录“红岛经济区(高新区)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qdgxqzp.com/webregister/index.aspx)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2019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报名登记表》。

2.《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现场签字确认,无需自己打印。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应聘人员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5.2019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山东省内院校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签约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无业人员须提交失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6届、2017届、2018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面试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