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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常熟市教育系统高中教师招聘简章
2019-01-30 14:53: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体检合格者由常熟市教育局根据报考学科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政审考核。

  3.考核合格后在中国常熟网(http: //www.changshu.gov.cn)、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公示7天,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组同一学科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4.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依据本市普通高中的岗位需求,按本考点同组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验证、聘用

  1.2019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录用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教师发展中心(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进行校验。

  2.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并通过验证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3.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筹调配。

  九、纪律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512—52707135,0512—52707573

  十、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一、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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