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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达州市渠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19-01-28 18:43: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2019年达州市渠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的通知》(达市组通〔2018〕285号)的要求,现就渠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根据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达的考核转聘计划数,本次渠县共计划面向本县在岗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5名,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16年及以前全省统筹选聘,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聘期时间和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④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在禁考期内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9年1月31日。

  2. 报名地点:渠县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3. 报名手续:符合上述考核招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聘用、续聘文件,聘用、续聘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年度考核文件,获奖证书或文件,任职经历证明,当选证书或文件等相关资料)现场报名,同时提交《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4份)和近期红底免冠2寸照片4张。

  4. 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将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党政网发布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

  5.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党政网发布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

  四、考察、体检、公示及定岗

  1. 考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示无问题或者不影响考核招聘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情况,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同时审查个人档案。

  2.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 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拟聘人选,在组织、人社部门网站以及考核转聘大学生村官所在乡镇、村(社区)张贴公布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考核转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 定岗。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的在岗聘期、获县级及以上表彰(表扬)、年度考核、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等情况进行量化,拟聘人员根据考核分数从高到低自主择岗。考核分数相同的,按在岗聘期、县级及以上表彰(表扬)得分从高到低次序选岗。若按在岗聘期、表彰(表扬)、任职情况仍不能排定选岗次序的,抽签产生选岗次序。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量化考核办法:①在岗每满1个聘期加10分,认定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②本人受到县委、县政府(含县级党委组织部)及市级部门表彰(表扬)的,每项加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含市委组织部)及省级部门表彰(表扬)的,每项加10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含省委组织部)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表彰的,每项加15分;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含中组部)表彰的,每项加20分。同年因同一工作(事项)获不同层次表彰的,按最高层次加分,不累计加分。表彰(表扬)类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认定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③年度考核每获得一个“优秀”加5分,以组织部文件为准。④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的加20分,以2017年1月换届选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