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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人才招聘公告
2019-01-28 18:44: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专任教师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全年实施,招满为止,由各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受理应聘申请。G类人才应聘者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其余应聘者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申请表》(附件2),同时附招聘岗位所需报名条件相应资料,并发送电子邮件至各用人部门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各用人部门联系方式见表1。应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可应聘成功后提供);

  (3)近五年内代表性成果、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或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2、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一般采用试讲或学术报告形式进行。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3、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素质、教学科研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4、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二)博士后

  1、报名材料

  申请人应向流动站所在学院提供《浙江理工大学博士后人员申请审批表》、博士学位证书、表明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和奖励清单(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及佐证材料。

  2、招收博士后审批程序

  (1)学院将所收到的申请材料转送申请者选择的合作导师审阅,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博士后人员申请审批表》“合作导师招收意见”;

  (2)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对已确定的面试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择优招收,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博士后人员申请审批表》“学院流动站面试考核小组意见”;

  (3)面试考核通过后,报学院流动站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学院将拟招收人员的《浙江理工大学博士后人员申请审批表》和《浙江理工大学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政审表》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5)经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流动站博士后管理人员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博士后人员申请审批表》“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意见”通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申请做博士后人员需递交的材料一览表》要求帮助申请人准备材料;

  (6)流动站所在学院要认真审核申请人递交的进站审批材料,校验申请材料的原件,核实无误后,学院进行网络审核,将申请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含原件)送人事处,对不要求留原件的,校人事处审核后将原件退还学院,由学院退还申请人;

  (7)经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并报省博士后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8)与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主要由企业选拔,合作导师与所在学院也有责任对其人选进行考核;

  (9)招收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为我校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学院需到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外籍及港澳台人员来华工作手续。

  六、相关事项说明

  1、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