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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泉州永春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9-01-23 22:50: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2019年泉州永春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泉州因工作需要,永春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委留置看护辅警3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监察委留置看护辅警30名,性别:男,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学历层次:高中及以上,专业:不限,工资待遇:3000元/月+“五险一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2月11日—2001年2月11日之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对于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人选、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永春县公安局政工室601室、永春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联系电话059523895115;

  3、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报名表(报名者直接从附件中下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永春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和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未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能测试。监察委留置看护辅警需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的人选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院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测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淘汰。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政审

  由永春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予录用。

  (六)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