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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黔东南州雷山县公安机关招聘公告
2019-01-22 08:35: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2019年黔东南州雷山县公安机关招聘公告

  为深入推进“平安雷山”建设,进一步充实公安队伍力量,优化公安队伍专业素质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30 名。职位详见《雷山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雷山县公安局01岗位招聘雷山县户籍(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雷山县户籍)或雷山县兵源的应、往届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

  2.雷山县公安局02岗位招聘雷山县户籍(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雷山县户籍)的大学本科及毕业生;

  3.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3岗位招聘雷山县户籍(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雷山县户籍)或雷山县兵源的应、往届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雷山县户籍(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雷山县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安院校毕业生。(注:该职位受雷山县劳务派遣公司委托,由雷山县公安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热爱公安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嗜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报考性别、年龄及身高要求:

  (1)限男性。01和03岗位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8cm及以上;02岗位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8cm及以上。

  (2)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

  四、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http://www.leishan.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雷山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1月2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雷山县公安局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雷山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所填写的联系电话一经填写,不能变更,保持电话畅通,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和50元公安尿检材料成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