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聘公告
2019-01-20 11:24: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2019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非公务员、非事业人员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岗位、需求计划、资格条件

  (一)招录岗位及需求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4名,其中:岗位一招录2名;岗位二招录2名。

  (二)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详见附件。

  (三)招录条件

  符合《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招录岗位具体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司法雇员的职责义务;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5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四)补充说明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1月15日。

  对招录岗位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本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岗位的用人实际自主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录不设现场报名,全部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发送电子邮件到zjgyrs@163.com邮箱报名,邮件主题设为“姓名+报考司法雇员”,附报名表(请点击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在照片栏粘贴本人电子彩照)。

  2.资格初审:本院在收到报考人员报名表后,根据招录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9年1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意见,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同时告知准考证编号。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否则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录计划。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月26日登录浙江法院公开网法院公告栏目,查询有关笔试通知,并按照要求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与面试

  考核采用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内容以公共知识、法律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60%,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考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1月27日(星期日)全天,上午9:00--11:00笔试;下午14:0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每场30分钟。地点在杭州市内。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本院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请考生注意报名表填写的手机号码保持畅通。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以及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