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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2019-01-20 11:37: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2018年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桂林市中心血站、桂林市人民医院、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桂林市中医医院、桂林市口腔医院2018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47个职位,计划招聘6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8年12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

  (1)报考职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时间在1982年12月3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

  (2)报考职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出生时间在1977年12月3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

  (3)报考职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出生时间在1972年12月3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月18日至1月28日。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9日至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联系电话: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0773-2821622,联系人:潘谦、王杏琳。

  报名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临桂路23号(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楼4楼)。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明等)、《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