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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农学院招聘硕士专技岗位公告
2019-01-18 18:02: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录用人员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服从学校对工作岗位的统一安排,并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4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到我校报到,并于报到时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有特殊情况者须向人事处提交申请,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我校可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或终止人事调配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备案等阶段,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单位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联 系 人:韩老师 郭老师

  咨询电话:022-23789105

  监督电话:022-23786539

2019年天津农学院辅导员岗位进人计划汇总表x.doc
  b5257f23bd191de544eb2d3e75e6efda.doc (28.00 KB)
2019年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汇总表x.doc
  3cf206740da359fbbfc660ab83cea9a3.doc (58.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