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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湛江市委办公室招聘(非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9-01-17 21:27: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笔试成绩必须为合格分数以上),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比例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名次。入围面试的应聘者,由招聘办公室通过电话、短信逐一通知,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1:1)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由招聘办公室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所在地)了解其政治思想品质作风表现等情况。有工作单位的要求提供表现鉴定材料,无工作单位的要所在地镇、街(居委会)提供表现情况材料和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证明。

  对通过考察的人选,由招聘办公室安排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不足的,经市委办公室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分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考察和体检。

  (四)确定聘用人选

  由市委办公室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聘用人选。

  (五)办理聘用手续

  在确定聘用关系之日起1个月内,由市委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聘用人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3年期的劳动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聘用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续聘和发放年终考核奖。

  七、其他

  本次招聘的(非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政策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湛江市委办公室招聘(非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f7318036f05056141556d9cba2c25d54.doc (47.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