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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公告
2019-01-16 22:36: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2019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医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卫人发〔2017〕48 号)、《黑龙江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18〕34 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人规发〔2018〕41 号)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佳政办规〔2018〕28号),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通过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逐步解决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紧缺和无执业医师的问题,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018年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100名,佳木斯市分配25名,主要安排在同江市、汤原县、桦川县、桦南县、抚远市。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特岗全科医生是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应当相对集中设置,每个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原则上设置不少于8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对于条件特别艰苦、招聘人员特别困难的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岗位数量。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 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 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 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 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三、人员招聘

  (一)招聘计划

  1.每年招聘名额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年度特岗全科医生需求计划汇总后,上报省卫生健康委;

  2.省卫生健康委汇总各市年度特岗全科医生需求计划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后下达。

  (二)招聘范围

  1.面向全国招聘;

  2.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和退休的医务人员积极报考。

  (三)名额分配

  2018年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100名,佳木斯市分配25名,县级卫生健康局(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县域内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具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原单位在职全科医生,不列入中央财政和市县财政支持的特岗全科医生范畴。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县级卫生健康局(卫生计生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