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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招聘
2024-03-27 21:21: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专职教研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由原汕头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汕头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汕头市教育局电教仪器站、汕头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汕头市教育人才代理中心相关职能整合组建而成,2020年9月挂牌成立,后加挂“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牌子。成立以来,中心聚焦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围绕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任务、课程改革、教育质量、强师工程、效能提升,推动教科研训一体化,积极履行机构职能。

  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地址位于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丰泽南街汕头市教育局大楼。培训基地位于汕头市内海湾北山湾南侧汕头市幼儿高等专科学校内,建筑面积约5000㎡,共有3幢教学培训楼,每幢三层,建有独立的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心理健康辅导室、图书资料室、综合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研训室等专业教室。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详见《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专职教研员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专职教研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stsjsfzzx@qq.com),邮件主题名为:报名岗位+姓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本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应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如有其他相关荣誉及业绩材料(提供主要教学、教研、科研业绩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供。

  4.资格初审

  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4年4月8日前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

  5.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4年4月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4年4月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2024年4月7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资格复审

  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汕头市教育局9楼会议室(地址:汕头市丰泽庄丰泽南街市教育局机关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