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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招聘公安便民警务人员
2019-01-12 21:14: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招聘公安便民警务站事业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128名玛纳斯县便民警务站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数量

  此次招录共128名(男性123名,女性5名)。

  (二)报考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男性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4日至2001年1月14日期间出生),女性28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月14日至2001年1月14日);

  2、男性限高中及以上学历,女性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3、户籍和族别不限;

  4、少数民族必须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5、能够熟练书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报考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2、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

  4、现在玛纳斯县公安局工作的警辅人员及公告发布之日起从辅警岗位离职人员;

  5、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9、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10、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1、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现场报名

  初审报名时间:2019年1月8日-1月14日19时;

  赴外地招聘的以实际招聘时间为准;

  (二)笔试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三)面试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四)体能测试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五)体检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六)考察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七)公示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三、考录程序

  赴外地进行公开招聘的,按照招聘方案的要求严格把关,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人员及时到位。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公安局组织实施。

  1、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发放体检通知书;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进入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采血、视力等体检项目环节全程摄像。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招聘办批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体能测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2019年1月20日将体检结果(以医院医生诊断为准)报县招聘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