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19年重庆邮电大学考核招聘软件学院专任教师简章
2019-01-12 21:15: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2019年重庆邮电大学考核招聘软件学院专任教师简章

  重庆邮电大学是国家布点设立并重点建设的几所邮电高校之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共建的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信息通信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外语专任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软件学院专任教师1名。(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本次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18:00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rsc.cqupt.edu.cn(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主页,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jszp@cqupt.edu.cn。电子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最高学历学位名称”命名。

  应聘人员的教育经历和非教育经历,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时间应连续(如果有间断,间断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个月),经历应完整。

  凡是不按规定完善报名手续并提交材料的,按照无效报名处理。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考核人员须持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到学校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三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④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具备考试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

  学校人事处及各二级单位初步审查后,应提出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各二级单位通知相应人员参加考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