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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昆山市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9-01-12 21:17: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3)昆山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报考者,所学专业是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教育学、心理学的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两门学科中部分限定岗位以及小学科学岗位。改报小学语文岗位的应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证明。

  (4)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可以报考与所申请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的小学段相应岗位。

  (5)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6)网上信息采集完成后,需自行打印报名表,并于现场确认时上交。

  (7)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9年1月24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

  2.地点: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祖冲之中路1768号)

  3.现场确认时,须带好打印的《报名表》,同时需按以下类别及顺序带好所要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1)应届毕业生应出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约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甲乙联齐全,签好本人姓名)、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教师资格证(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昆山户籍往届毕业生应出示户口簿、身份证、报到证(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3)归国留学人员应出示户口簿、身份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如果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的相关手续。

  (4)社会在职人员应出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5)夫妻分居两地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在昆社保缴纳清单,不在昆山的一方还必须提供当地人社(或教育)部门出具的在编在职教师身份证明材料。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昆山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所在地街道出具的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子女还必须提供当地人社(或教育)部门出具的在编在职教师身份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应聘者提前自行准备。未提供原件者视同不符合报名资格。

  (2)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前往,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3)本次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现场资格确认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按本简章的规定补报其他岗位。

  (4)昆山户籍(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昆山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19年1月22日。

  (5)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属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在选择岗位内具体学校时应当进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