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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都天府新区大林卫生院招聘公告
2019-01-10 00:06: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当地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根据招聘名额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由大林卫生院负责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真实性和应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岗位中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天府新区官网(www.cdtf.gov.cn)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试用期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基层治理和社事局负责指导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关政策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68772841(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

  本公告由成都天府新区大林卫生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请现场咨询。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天府新区大林街道中正路222号

  咨询电话:028-85690906(院办公室)

成都天府新区大林卫生院关于面向社会招聘岗位及要求a.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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