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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沧州中医医院医技人员招聘公告
2019-01-10 00:01: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公示

  由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岗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青县人社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所余招聘指标待下次招聘时使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工一个月,试工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对不予聘用的试工人员,试工期间发给生活费,标准为本县最低工资标准。

  九、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根据公布的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四)本方案由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公告内容以青县政务网(http://www.qingxian.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岗位情况表dgdbvnbvngg.xls
  b6cbe50b0e397f7ba55f9a6eba2344d6.xls (20.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