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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庆阳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9-01-10 15:31: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1月17日至1月18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公安信访大厅(庆阳市公安局安化西路)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www.qysgaj.gov.cn)统一公布。

  (三)面试(占综合成绩4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根据职位要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告。招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任何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个环节。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包括: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ⅹ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项目有一项不达标视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www.qysgaj.gov.cn)。

  (六)体检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等在“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www.qysgaj.gov.cn)公布。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人选。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进行。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政审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内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人选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www.qysga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一周内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提供证明。

  (九)聘用

  对初步确定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培训合格者与市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到指定的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4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市公安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市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按照《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市公安局机关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市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