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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公告
2024-04-15 12:40: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每个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入围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完整。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入围资格;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和相关材料的,取消入围资格。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①报名系统打印的《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报名资格复审登记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

  ④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⑥专硕、本科已规培,须具有规培证或规培证明,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

  (五)体检与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专用公章。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六)补录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不符合要求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缺额,按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聘用资格的以及自动放弃聘用的,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正式报到时医院人事科将对拟聘人员的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学历(籍)信息等进行再次审核,审核合格的,双方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完善聘任手续及待遇

  拟聘人员确定后,按规定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间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并缴纳社保。研究生和具有住院医师规培证的本科生试用期均为三个月,本科学历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由科室出具考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确定考核合格后双方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确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计划及后续公告等信息将在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551-62891910

  监督举报电话:0558-219665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