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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552人公告
2019-01-07 16:32: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2.面试入闱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可登录塔城地区政府网(www.xjtc.gov.cn/)、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查询。

  3.资格审查要求: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需在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自行下载、填写《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审查,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报考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报考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3)报考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兵团师及以上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5)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兵团师及以上组织部门相关证明。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兵团师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

  (7)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兵团师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兵团师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须提供同级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岗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请登录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公告。面试费40元/人,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

  (3)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5.总成绩计算:

  非医疗卫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医疗卫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6.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能力测试》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需要体能测试的岗位)

  1.需参加体能测试的岗位详见《2018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