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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海航海保障中心2019年1月招聘117人公告
2019-01-05 09:47: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2019年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招聘117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1月16日。

为满足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发展需要,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均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事航标建设养护、港口航道测量绘图、水上安全通信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职责。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要求报考人员1984年1月7日至2001年1月7日期间出生。

此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6.按正常教学计划,属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且非2019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生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7日。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因个人学习成绩等原因延迟至2019年毕业的不得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除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可以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19年1月7日前取得。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海航海保障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报考人员对报考职位有关信息需咨询时,请直接拨打报考咨询,电话号码:022-58870222(此号码于1月7日至17日,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00接受咨询);022-58873966(此号码于除1月7日至17日外的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咨询)

(二)网上报考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zl.msa.gov.cn)报名。

2.每人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3.报考时间:2019年1月7日8时至2019年1月16日18时。

4.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月7日8时至2019年1月17日18时。

5.为防止后期考生集中报名出现网络堵塞情况,2019年1月14日18时后,报考系统不再更新报考合格人数。

6.报考人员开始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职位条件,网上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考规定的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7.网上报考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主要资格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网上报考须有效注册后,才能登录报考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交审核,注册名是登录报考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9.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报名缴费等操作,报名缴费完成后方取得笔试资格。

10.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审核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之后48小时之内反馈,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查询。“退回补充材料”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完善报考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提交申请该职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或不完整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后果由考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