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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龙江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人实施方案
2019-01-05 10:43: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局、省编办、省公安厅《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黑卫家庭规发〔2018〕7号)及齐卫基层发【2018】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为我县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1名专科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其中龙江县镇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名,龙江县安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名,龙江县通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招聘对象为省内、外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医、口腔、预防医学、全科医学。龙江县范围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需为编制外非财政供养医务人员,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5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1日至12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自愿报名。由县卫生计生局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报名地点:龙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宣教股。

3、联 系 人:孙国峰(卫计局人事宣教股负责人)

4、联系方式:0452-5863571 13895953422

5、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龙江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需打印);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全科医生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考试、面试、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名情况,县卫生计生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试、面试或考察、体检等方式择优聘用。报名人数不受招聘比例限制。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三)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及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情况在人社局等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计生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专科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4万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6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