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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青海海西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15人公告
2019-01-03 15:27: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根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贫困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州卫计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关于印发《海西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州政府同意,海西州卫计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非常设岗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青海省户籍、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海省服务期满2年且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项目人员(医学类)。在青海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在青海省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工作的医务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列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特岗全科医生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以上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原单位在职在编全科医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等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海西州卫计委医政科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1月9日

资格审查:1月8日—1月10日

资格审查由海西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察招聘。州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实行考察招聘,对报名人员执业年限、技术水平、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思想政治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岗位人选。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

(三)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海西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州卫计委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