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19山东师范大学招聘126人公告
2019-01-03 21:08:07 来源: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3月2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网(www.sd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初级岗位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学院、部门提出应聘申请并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拨打岗位咨询电话查询报名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请到山东师范大学进行现场审核并办理相关笔试手续,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进行现场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审核时提供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个人简历、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山东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稿须同时发至学校邮箱和应聘岗位邮箱,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三)高级、中级岗位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山东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稿须同时发至学校邮箱和应聘岗位邮箱,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