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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大理州事业单位招聘339人公告
2019-01-02 16:53: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五、招聘程序及考核方式

(一)组织程序。州级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由州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由人社局牵头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州、县市纪委监委牵头负责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考核采取专业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或实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素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或水平等。考核量化计分,实行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招聘组织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或招聘单位予以保障。

(二)考核方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拟定考核方案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类别、招聘条件及报名人数,考核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

考核方式一:招聘对象为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直接采用面谈考核程序,经考核、考察符合引进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引进意见,报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直聘手续。

考核方式二:招聘对象为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美术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等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能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级技能人才的,且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评组直接采用面试(或实作)考核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考生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考核方式三:招聘对象为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美术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等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能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级技能人才的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且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应组织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两个程序。笔试(专业测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专业测试)结束,按照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或实作)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或实作)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综合成绩=笔试(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50%

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在计算成绩时,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笔试(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胜出。

考核方式四:经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招聘岗位出现无人应聘时,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在不变更招聘条件的情形下,由人社、纪委监委、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招聘领导组,按照备案的招聘工作方案参加高校组织的“校园招聘”。各县市、各部门“校园招聘”方案需报州人社局审核备案。

六、考核时间

考核、签订聘用协议需在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校园招聘”工作需在3月31日前完成。具体考核招聘的笔试、面试(或实作)时间由各县市和招聘主管部门确定。

七、体检

由州级各主管部门、各县市人社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考察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核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按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