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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招聘教师110人公告
2019-01-02 09:41:32 来源: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了提高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10人,其中:教师进修校2人,城内所属中学39人,城内所属小学62人,特殊教育学校3人,北林区幼儿园4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教师进修校教师岗位的,应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小学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小学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幼儿园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和本人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必须一致。

5、报考教师进修校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应是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一表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和幼儿教育岗位的考生应是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二表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要求所学专业必须和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一致。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

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其他情形人员。

四、加分政策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精神,凡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享受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生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由项目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在北林区政府网站和北林发布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日期:2018年12月30日-2019年1月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生以填表和填报志愿的方式,按专业对口和教师资格证等级进行填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第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提供个人档案的存放地点,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6张。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乃至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公开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配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