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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大同市灵丘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40人公告
2018-12-30 10:01: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灵丘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就灵丘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其中,拟招聘人员岗位的40%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人员的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若无人报考或不达开考比例,则该岗位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公开招聘。

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灵丘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本公告附件1)。

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只填报学段、学科,不报具体招聘单位岗位,通过公开招聘程序被确定为拟聘对象后,按各学段、学科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由拟聘对象按照排名先后顺序自主选择具体聘用单位岗位(具体聘用岗位参照附件4)。

报考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的,只填所报专业(临床医生或护士),不报具体招聘单位岗位,通过公开招聘程序被确定为拟聘对象后,按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由拟聘对象按照排名先后顺序自主选择具体聘用单位岗位(具体聘用岗位参照附件1备注栏)。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25周岁及以下为: 199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要求户籍的,时间以2018年10月31日前迁入为准,或为所要求地生源、原户籍为所要求地。

5、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要求一览表。

专业名称可参照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说明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是指服务本县的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3、2014年以来按照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公开招聘到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就业且到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现仍在职人员;

4、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以上考生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要求。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灵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1月25日;

报名地点: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登录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灵丘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一份,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个人签字进行信息承诺确认。

1、 报名时须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