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8甘肃省酒泉玉门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招聘22人公告
2018-12-30 09:49: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总成绩=笔试试卷成绩×70%+面试成绩×30%。

综合成绩=总成绩+加分。

从事过社会救助工作的、军队退伍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证的,凭相关证明和证件在综合成绩中予以加分。加分标准:(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2分;(2)从事过社会救助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附最近一个年度内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加1分;(3)军队退伍人员加1分。符合多个加分标准的只能享受一次加分,按分值最高的计算。

从事过社会救助工作的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附最近一个年度内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军队退伍人员提供退伍证;有社会工作证的提供社会工作者证书。符合加分条件者,通过笔试后,在3个工作日内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察和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当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考察由玉门市志远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具体实施,深入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居住社区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中发现应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定为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盗、吸毒、贩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在工作、学习中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6)参加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的;

(7)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名资格的;

(8)煽动、组织非正常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有其他严重问题,不适合招聘的。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可以进行递补,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门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玉门市志远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派遣至玉门市民政局及各乡镇、社区从事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二)待遇。试用期月工资标准按2000元执行,试用期内不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不同的岗位,执行不同的工资标准,工资标准为月人均2600元至3000元不等(缴纳社会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后),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社会保险按人社部门核定的缴费基数确定,个人部分自行负担。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此公告解释权归玉门市志远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所有。

(三)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瞒报、漏报、错报相关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过程中作弊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玉门市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人员岗位代码简表

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