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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南石屏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教师岗13人公告
2018-12-27 11:26:03 来源: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石屏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我县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红河州2019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石屏县教育局和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招聘紧缺人才18人。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民办和独立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 石屏县2019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招聘引进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年龄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2.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国家计划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9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参加医疗卫生行业招聘医学类岗位的,视为2019年度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成绩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县人大、县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3—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赴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经管办学点)和云南中医药大学进行现场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关注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和云南中医药大学发布的校园招聘信息,并在相关院校公示的招聘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教育系统:于2019年1月6日—1月8日,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进行专场招聘,报名时间:2019年1月6日上午9:00-11: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2019年3月参加云南师范大学举办大型校园双选会(如专场招聘已完成招聘计划指标的,则不再到双选会进行招聘。招聘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岗位以学院校发布的信息为准)。

卫计系统:于2019年1月12日至31日分别在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经管办学点)、云南中医药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并现场组织考试,招聘的具体时间、地点、岗位以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2019年3月参加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举办的大型校园双选会(如专场招聘未完成招聘计划指标的,则继续到双选会进行招聘;如专场招聘已已完成招聘计划指标的,则不再到双选会进行招聘。招聘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岗位以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