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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共青团委员会招聘11人公告
2018-12-27 11:30: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海南省青少年社会工作基层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团联字[2017]33号)精神,落实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基层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完善“团干部+社工+志愿者”工作体系,共青团琼山区委员会现委托海南富兰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琼山区青少年事务社工11名,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指标分配

聘用11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具体指标分配为:府城街道、凤翔街道、国兴街道、滨江街道、云龙镇、龙塘镇、旧州镇、红旗镇、三门坡镇、大坡镇、甲子镇各1名,定岗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可服从调剂。

二、岗位描述

录用人员由海南富兰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共青团琼山区委员会统一安排派送至琼山区各镇街开展基础团务、基层阵地建设、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青年志愿服务、青年社会组织孵化、新媒体平台管理运营等共青团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青少年事业,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男女不限,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

4.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者可放宽到大专;

5.认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热爱青少年事业;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专业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2.在校期间具有团委、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

3.取得相关证书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3.处分期限未满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福利待遇

1.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一个月,工资标准:28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

2.每年4-10月在工资标准基础上增加发放高温补贴300元/月;

3.另设奖励性绩效工资300元/月,全年共3600元,年终考核达标后一次性发放。考核不达标者,不予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5天,2018.12.24(上午9:00开始)—12.28(下午18:00截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12.24(上午9:00开始)—12.28(下午18:00截止);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琼山区青少年事务社工招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其他工作相关证明书扫描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Fulande0688@163.com);

3.联系人:陈星娜,电话:13307561526,68919692。

4.报名者直接发送报名表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考核方式

笔试和面试由海南富兰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正式通知为准。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社会工作相关知识;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笔试,入围面试入选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上述比例确定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者,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予录用。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同分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还出现相同的,则根据优先考虑各项条件综合考虑,择优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