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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6人公告
2018-12-27 11:23:54 来源: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2月19日止(博士和正高职称人员不受上述时间限制)。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联系人:庞成、刘奕岑电话:023-61065931,023-61065910。

(二)资格初审

学校二级用人部门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报名表》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通过资格复审来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学校于2019年2月28日之前在学院官网人事处工作动态栏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9年3月4日—3月7日持经应聘人员签字且所在单位盖鲜章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的等所有证明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此外,2019届毕业生还须持学生证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还须持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加盖公章)。

(四)考试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时间初定为2019年3月下旬,学校于2019年3月20日前在学院官网人事处工作动态栏公布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博士和正高职称者不受该比例限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1.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

该类人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主要通过学术报告、专业答辩、科研成果展示等形式开展,总成绩100分。

2.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

(1)专业能力测试

由用人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根据岗位性质采取相应方式,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

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70分,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岗位,在专业科目测试前加试一轮笔试,按1:5的比例进入专业科目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关于面试

面试环节之前,应聘人员须到指定地点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具体事宜以重庆工程职业技术的通知为准,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面试比例为1:2,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由学校领导、用人部门主要负责人、校外人事考核专家、职能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60分为合格标准,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由学校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4.成绩计算方式。

(1)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