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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四平双辽市人民陪审员招聘150人公告
2018-12-24 17:10: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2018年吉林省四平双辽市人民陪审员招聘15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 2019年1月20日。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双辽市2018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的任期和权利义务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

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二、选任名额

全市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15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2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30名。

三、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待遇

(一)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三)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五、选任程序、方式及报名时间和地点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

随机抽选由双辽市司法局会同双辽市人民法院、双辽市公安局从本市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

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20日期间向双辽市司法局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等书面材料(均一式三份),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包含电子版照片)。

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20日期间向市司法局提交推荐人简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等书面材料(均一式三份),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包含电子版照片)。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可以在双辽市政府网站公告附件中下载(正反面打印)或到双辽市司法局基层科领取。

报名时间: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 2019年1月20日止。

报名地点:双辽市司法局基层科

联系电话:0434-7662006

六、资格审查

由双辽市司法局会同双辽市人民法院、双辽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七、提请任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双辽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双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八、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