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体检医院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和标准依照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由市农牧业局派出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工作业绩、工作和学习表现、政治素质等。在核查拟引进人员档案过程中,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等,则取消引进资格。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五)公示和引进
1.公示。对拟引进人员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市农牧业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
2.引进。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相关材料经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同意后,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3.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5.引进人员对符合《关于包头市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包头市农牧业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人才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472-5256016 监督电话: 0472-5256030。
附件:
2.包头市农牧业局2018年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 2024年乌兰察布市招聘教职工公告
- 2024年内蒙古乌兰察布集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 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 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引进中小学教师公告
- 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 2024年巴彦淖尔市直属乌兰牧骑(市歌舞剧院)招聘演职人员公告
- 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 2024年乌兰察布四子王旗招聘会计、综合服务、项目评审岗位专业人员公告
- 2024年内蒙古赤峰学院招聘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 2024年鄂尔多斯准格尔旗卫健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包头昆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
- 2024年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 2024年内蒙古通辽科左中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列编教师公告
- 2024年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