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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济南市齐鲁师范学院招聘115人简章(第三批)
2018-12-24 09:08:57 来源: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现场审核时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视为放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齐鲁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教师岗位和实验技术岗位面试采用说课程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对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素养、团队精神、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等额递补。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