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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文化教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
2018-12-15 11:04:37 来源: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四、招聘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可参加招聘考试。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统一办理退费手续。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30%计)+面试(按占比70%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1月6日(周日),笔试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具体时间和地点查询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考生按照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报名表》、《笔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将于2019年1月9日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布,考生自行查阅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1月12日(周六),面试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具体时间和地点查询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

2.面试形式为试讲,上一节与应聘专业岗位相一致的微型课。

3.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招聘总成绩当天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六、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核(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领取录取通知书。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调配和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2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