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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广州市白云区第二次招聘教师76人公告
2018-12-12 09:30:32 来源: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白云区实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6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从事教育事业。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网址:http://www.hrssgz.gov.cn/rcyj/tzgg/201406/t20140620_214745.htm)。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 符合职位表(附件1)中的年龄要求,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持相应层次专业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乙等资格证书。

4.应聘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及符合职位表的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应聘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应聘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6.社会人员考生报名时需有至少1年的教学工作经验,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明细为准。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8.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出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计划生育相关条例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9:00至2018年12月31日(星期一)17: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