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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20人公告
2018-12-12 17:19: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4.资格初审: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通知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不通过初审的将联系通知本人。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法官助理岗位的,法学专业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明确的专业目录进行报考;

(2)三年从业经历以社保登记为准;

(二)考试

1.法官助理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12:00;

②笔试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③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审判业务技能和思想政治品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计入总成绩;

④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⑤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审查和面试

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定时间:2018年12月27日)

②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总成绩。

④设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书记员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标准化试题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30分钟)。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20%计入总成绩;

(2)面试:一是采用听打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打字的熟练程度,按80字/分钟、100字/分钟速度测试文章各1篇(每篇字数约1500字,约30分钟),听打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总成绩;二是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了解应聘人员法律水平,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总成绩,现场提问环节,设定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资格审查以及笔试、面试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8:30至9:00;

笔试及听打考试、面试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9时至12时。

(4)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后,超过资格审查规定时间没有前来参加资格审查以及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初定2018年12月28日)。

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考试设定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