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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省汕头潮南区事业单位招聘196人公告
2018-12-06 23:33: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018广东省汕头潮南区事业单位招聘196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2018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8〕62号)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的编制、岗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安排

本次招聘共196个岗位,其中教育类161个,卫生类33个,综合类2个。详见附表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聘高(完)中学校、初级中学教师岗位:2016年至2018年汕头市生源地或户籍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其中应聘美术、音乐、体育等紧缺学科岗位招聘对象为:2016至2018年汕头市生源地或户籍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2016年至2018年汕头市潮南区生源地或户籍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6年至2018年汕头市生源地或户籍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其中应聘美术、音乐、体育等紧缺学科岗位招聘对象为:2016至2018年潮南区生源地或户籍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6年至2018年汕头市生源地或户籍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应聘公立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2016年至2018年汕头市潮南区生源地或户籍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毕业生、2016年至2018年汕头市生源地或户籍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应聘区职教中心教师岗位:2016年至2018年汕头市生源地或户籍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应聘区综合性实践基地教师岗位:2016年至2018年汕头市生源地或户籍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六)应聘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014年至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七)应聘区医疗卫生单位岗位: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3年12月19日至2000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初级职称人员及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为18-40周岁(即1978年12月19日至2000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可放宽至18-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9日至2000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

(七)2015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以按照2016年至2018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教育类岗位招聘;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存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在读的非2018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潮南区卫计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8.2014、2015年和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