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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湛江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19人公告
2018-12-06 23:35: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面试

⑴面试人选从笔试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考人数按1:3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和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下的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rsj.leizhou.gov.cn)中 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阅。

⑵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陈述内容、语言表达、举止形象、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下的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rsj.leizhou.gov.cn)中 公布。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条件。

(五)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并在雷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及公示栏中 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由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有关要求与拟招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

(六)人员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经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导致拟招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经考试被聘用人员为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100元(含五险一金等)。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 参加考试时须带齐《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9-8492018。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雷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一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2、附件二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